严查短期健康险畸形创新方向,监管连续三年要求险企自查“药转保”业务

  界面新闻记者 | 苗艺伟

  “药转保”业务迎来第三次行业自查风暴。

  7月24日,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下发了一份《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监管部门在开展现场检查和数据延伸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财险公司在“保险+医药”的合作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的、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使财险公司实质成为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

  此外,还有一些财险公司通过调整等待期设置、人为调整理赔发生等方式,营造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保费收入与药品开支不同、部分被保险人不出险等表面看起来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违规行为更加隐蔽。

  因此,财险司要求经营短期健康险的财险公司,重点自查包括第一,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第二,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第三,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通知同时要求财险公司应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保险原理、失去保险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险业务,并在8月31日前报送自查报告。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2年8月2023年11月,监管部门就多次发布过对于“药转保”产品的风险自查通报时过两年,监管部门再次下发类似通知,表示相关现象仍然存在或问题变相存在,需要继续开展整治。

  “药转保”、“特药险”类保险产品就是部分保险公司与拥有互联网医院、健康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业务集群开展合作过程中,用特定药品团体医疗保险方式承保客户因已确诊疾病发生的后期药品治疗费用。这类产品在实际业务承保中,公司通过将等待期设置为0天、将保险责任终止条件设置为给付一次等方式迎合业务模式需求,保费收入与药品价格相近,从收取保费到支付赔款间隔时间较短,且公司未参与掌握核心风险管理环节,业务持续亏损。

  这类保险产品设计中,保险公司可能沦为“卖药”通道,虽能让保险公司的销售业绩做大规模,但却要承受赔付率畸低或畸高、险企失去定价权、风险管理缺位等。

  截至2024年5月,财险公司健康险保费收入1309.8亿元,同比增长12.22%,是财险公司第二大险种,也是当前环境下行业增速最快的险种。但该类产品的创新方向却多次遭遇监管部门检查,除了上述药转保之外,还出现过“首月0元”“魔方业务”等销售套路,在消费者不清楚真实投保费用的情况下被低价引诱投保。

  对于短期健康险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在市场承压的背景下,部分保险公司进行“保险+医药”的伪创新,违反了保险的基本原理,只为了获取保费以达成业绩,无异于饮鸩止渴。

  他表示,这类“药转保”的操作已存在了若干年,监管在过去几年也都有发文要求行业自查,但仍有保险公司采用更为隐蔽的方式来规避监管违规操作,行业乱象依然存在。去年以来,中央对保险提出更为清晰的功能定位,要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为新质生产力赋能,因此行业要坚决去除“药转保”这类异化的创新。监管此次的自查安排,要求保险公司要落实领导责任,并且强调了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处理,也体现了监管机构的决心。

  众托帮创始人龙格则表示,《通知》在自查内容、内控和责任追究以及监管部门的指导督促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加强。这将有助于规范短期健康险市场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形象,并加强监管协同。